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基地、各级住培医师及并轨专硕研究生:
按照上级及医院住培工作要求,同时为贯彻落实《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修订)》生活补助中激励补助发放政策,巩固住培医师理论知识水平,提高住培医师学习积极性。我部门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内容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2022级在培住培医师(含并轨专硕研究生)及延期住培医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手机app(国家医学电子书包)专业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年度述职报告综合考评三方面为主。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主要参考:
皮肤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肿瘤科9 个专业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印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018版)》; 重症医学科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症医学科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标准(试行)(2021版)》。
内科、全科、妇产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 5个专业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 (2022版)》; 儿科、急诊科、外科及各方向、放射科7 个专业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 (2023版)》】
三、考核时间安排
(一)专业理论考核:9月1-8日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9月11日-15日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年度述职报告:9月11日-15日
字数至少一千字(可A4纸打印),主要从本年度本专业的轮转学习等方面进行总结汇报,在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阶段提交至各专业基地进行综合考评。
【年度述职报告综合考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本年度住培学习中出现重大过失,或因违法、违纪、违规受到问责、处理、处分者,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未完成本年度轮转学习任务、未履行请假手续出现3次及以上脱岗情况的,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应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的;
(2)未完成本年度岗位临床任务或拒不承担医院或所在科室安排的临床任务,违反纪律规定经说服教育,仍不按规定执行的。或由于临床失职、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造成医疗事故,按照规定应当认定为不合格情况的;
(4)考核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5)无正当理当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6)医师资格考核未通过的;
四、其他要求
(一)各专业基地应做好考核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题、漏题、作弊等行为。
(二)所有参考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参加国家住培结业考核的条件之一。
(三)如果专业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医师资格考核未通过者,认定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在本年度培训期限内,医师资格考核通过后,则重新认定本年度考核为合格。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教务部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