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精神科、日间手术中心干部选任的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实际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干部选任有关文件精神和医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经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院内外选任心理精神科、日间手术中心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心理精神科、日间手术中心干部岗位(主任或副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正派,自觉向“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看齐,相信和依靠群众,认真完成上级和医院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群众公认度和民意基础。
3.有强烈的事业心,身体健康,敬业精神强,管理协调能力强,全身心投入工作,勇于开拓创新。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在行业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特别是能够带领学科积极开展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注重学科梯队建设,推进学科地位不断提升。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博士生导师优先。
科室正职任职年龄原则上应任满一届(四年)。新任正职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博士生导师;任期不超过两届,对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突破两届。
科室副职任职年龄原则上应任满一届(四年)。新任副职应当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8岁(博士生导师者不超过52岁);或具有博士学位、满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年龄在40岁以下、三年工作经历。
2.拟报心理精神科干部岗位者需具有精神卫生、心理咨询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拟报日间手术中心干部岗位者需具有扎实的临床基本功和外科操作能力,能胜任围手术期病房和突发情况处置。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工作实绩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
心理精神科、日间手术中心干部选任工作遵照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接受个人岗位自荐或组织推荐。
推荐/自荐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9月23日。
内容方式:
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干部岗位推荐(自荐)登记表》(电子表格见附件),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9时前将推荐(自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党委办公室(dangban2yuan@126.com),电子邮件主题为“申报岗位+个人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宜
联系人/联系电话:
赵振峰:13772025105 87678232
雷 冬:18710774662 87678599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干部岗位推荐(自荐)登记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