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能怀孕吗?——记肾病科第六期院际疑难病案讨论
5月18日上午,在交大二院肾病科开展的第六期院际疑难病例讨论中,就育龄期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能否进行怀孕进行讨论。本次讨论由我院肾病科副主任王莉教授主持,会议邀请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陈旻教授、西安市第九医院刘琼教授、西安市第三医院高祎教授、西安市中心医院雷洁教授、我院付荣国教授、葛蘅副教授等多名肾脏病学知名专家参与此次讨论,线上线下来自多家医院的四百余名医务人员参加此次学习。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累及全身的任何组织、脏器,好发于育龄期女性。病情的个体差异化很大,轻者仅有皮肤粘膜和关节受累,重症患者可表现急进性狼疮性肾炎、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严重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缺乏症、严重心脏损害、严重狼疮性肺炎、严重狼疮性肝炎、严重血管炎等。我院韩锦副主任医生分享的病例是《与“狼”共生--1例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诊治及备孕时机的讨论》,一位29岁的年轻女性,13岁时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病程长达15年多,累及肾脏、血液多系统。长期应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治疗,近一年在我院肾病科系统的诊治下病情平稳,患者近期有强烈的生育要求。本次病案讨论的目的在于,育龄期的SLE患者能怀孕吗?我们可以为她们做些什么?
几十年前因医疗水平有限性,加之妊娠生育易导致SLE恶化,严重会危及生命,医生常常会告诫SLE患者三思而行,许多患者选择放弃。如今随着对SLE的认识逐步加深,治疗该病的新药不断涌现,多数患者的病情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适龄女性妊娠、生育不再是问题,但需要把握好妊娠时机。一般理想的怀孕时机如下:SLE病情稳定≥6个月;口服泼尼松≤15mg/d(或等效剂量的非含氟类糖皮质激素);停用可能致畸药物(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吗替麦考酚酯、来氟米特、雷公藤等)至所需时间;24h尿蛋白定量≤0.5g且无重要脏器损害。
近年来随着SLE患者人数增加,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肾病科为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特设立每周二为SLE专病门诊,由专家团队为SLE患者提供连续的诊疗服务。特别是为育龄期SLE患者提供专业的孕前指导及妊娠风险评估,规范的随访管理,有计划地调整药物,尽可能的让SLE患者与健康人一样生活,与健康人一样生儿育女,我们不仅可以做到与“狼”共存,还可以与“狼”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