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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开具医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1 14:56: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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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近期职能部门督查中发现临床医生有随意下达口头医嘱、不规范开具麻精药品等现象,为规范开具医嘱行为,现对以下事项进行强调:

一、不得随意下达口头医嘱(抢救及术中除外),包括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下达的医嘱。护士有权拒绝执行此类医嘱。

二、查房时口头调整的医嘱,务必在查房结束后对HIS医嘱进行相应调整,护士按调整后的医嘱执行。

三、患者住院期间所用药物必须和输液单、口服药单保持一致。

四、住院患者不得多次以出院带药形式开具麻精药品,只有在患者出院时方可按照出院带药开具麻精药品(带药量同门诊麻精药品开具要求)。住院期间口服的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注射剂应按一次用量开具。

五、不得为门诊患者开具多张麻精药品处方,不得超量开具麻精药品。

六、麻精药品空安瓿应该三日内交回药房,不按时交回则停发该病区麻精药品。

 

 

医务部  护理部  药学部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