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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重申统一规范院内标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14:34: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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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规范我院院内各类标识,创建医院美观、舒适的环境。根据医院工作要求,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制作全院宣传类标识。各科需加强本科室标识等对外宣传类物品的管理工作,如有损坏、更新、内容调整的标识标牌,请OA申请至党委宣传部,以便及时制作更换,各科室不得随意悬挂张贴。

再次重申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必须: 

(1)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医院的申请制作流程。

(2)医院内部标识设立的地点,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各科不得随意乱设乱贴。对不符合医院统一要求自行悬挂张贴的各种告示、通知、宣传展板、临时营造氛围的张贴物,请自行摘除。

(3)所有标识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当严格按照医院视觉识别系统(VI)制作,自行制作的标识必须经宣传部审核通过,方可制作安装。

(4)需打印的临时性通知,请按照医院统一版式打印后张贴,到期后各科应及时清除。(下载模版 附件1、2)

(5)各科室如需要第三方支持制作宣传展板,必须在制作内容及格式规格、安装工艺、安装位置等经过宣传部审核同意后进行。


模版2.jpg

模版1.jpg



 

党委宣传部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