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筹备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国家将于2022年开展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2年学校高等教育序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本科)推荐工作,提前部署成果奖申报筹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本科成果申报原则与条件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预通知,申报本届国家级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申报范围为2019年、2021年度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已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实质突破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每人限主持申报一项成果;每项工作及成效原则上支持一项成果。
二、工作要求
1.坚持质量为先。教学成果要充分体现学校、学院、学科和专业整体实力和特色,具备全国首创性、广泛影响力、改革突破性以及突出培养成效,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开展工作。
2.做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提高站位,综合考量策划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从成果申报团队、全国竞争力、支撑资源材料和成果内容等方面加强整合,充分论证和打磨提升。
3.加快凝练补缺。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标准,对成果创新点和举措进行提炼,积极汇聚学院、学科和专业资源,加快收集和补充成果推广辐射效果和支撑证明材料等内容。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指导和协调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做好材料的撰写、打磨、凝练和整合工作,并整理、收集和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一)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协调整合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立专班落实成果奖筹备工作;
(二)7月18日-7月22日,择期召开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培训会,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服务和指导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组织各项目认真打磨材料,于7月25日(周一)前提交《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须排序)、《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和《教学成果奖总结报告》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主楼E13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qiyang@xjtu.edu.cn;
(四)7月26日-8月中旬,邀请专家审查各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多轮次不同形式的指导打磨活动;
(五)拟于8月15日-8月20日(具体时间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后续通知安排确定)组织召开校内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
(六)8月下旬,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教学成果进行鉴定;
(七)9月上旬,服务各推荐成果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四、其他相关工作说明
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具体申报通知和工作方案将陆续出台,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并发布通知,请各项目组密切关注。
联系人:薛琦扬、高腾
电 话:82665857
附件1: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