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陕卫办医函【2021】347 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15:46:33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全院各临床科室: 

现将陕卫办医函【2021】347 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转发全院,请 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陕卫办医函【2021】347 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

省卫健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 .pdf

医务部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