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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X”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AI)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15:25: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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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4号)和《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5 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X”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以下简称“IDT—AI”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双一流”建设为依托,探索“人工智能+X”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水平。

二、申报类型

2022年IDT—AI项目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分别审批立项。其中,“学术型”项目主导师、合作导师必须为校内在编在岗导师;“专业学位型”项目主导师为校内在编在岗导师,合作导师为校外行(企)业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2022年IDT—AI项目采取主导师与合作导师共同负责制,以主导师为申报主体,其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学籍管理按照IDT项目进行管理,已申报本年度一般IDT项目的不可重复申报本项目。【注:一般IDT项目是指研究生院2016年起实施的博士生交叉培养项目,下同】

三、申报条件

1、校内主导师与合作导师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行(企)业合作导师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同等水平,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主导师与合作导师之间须有实质性的科研项目(课题)合作且已取得成果(获奖、专利、论文等)。

3、主导师、合作导师须来自于不同的一级学科,联合申报的IDT—AI项目应具备学科交叉特色。

4、作为一般IDT项目主导师2016 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年后至少2年不得申报:曾有博士生中途退出IDT项目的;曾有博士生中途更换IDT项目合作导师的(合作导师调离本校除外)。

5、作为一般IDT项目导师已招收2名交叉培养项目博士生且博士生尚未毕业的不得申报。

四、名额分配

1、2022年交大IDT—AI项目审批立项不超过20项,其中“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分别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立项后,给予1个全日制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博士生招生专项指标。

2、2022年IDT—AI项目由学院(部)组织申报,每个学院(部)以主导师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内容必须属实且经主导师和合作导师本人签字作出承诺。对于并无实质性博士生交叉培养需求、仅为获取博士招生名额的申请者(主导师或合作导师),一经发现,将纳入导师立德树人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申报具体安排

需要申报的老师请于5月17日下班前将附件1纸质版1份交至二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5344331@qq.com  联系电话:87678522

附件1:2022年人工智能+X博士生交叉培养项目(IDT-AI)申报通知

附件2:2022年人工智能+X博士生交叉培养项目(IDT-AI)申报通知   

附件1:2022年人工智能+X博士生交叉培养项目(IDT-AI)申报通知.doc

附件2:2022年人工智能+X博士生交叉培养项目(IDT-AI)申报通知.doc

             

 

                                              教务部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