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的工作安排
全院各科室: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5 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为了稳定支持在学科交叉领域已取得成果的团队持续进行学科交叉研究,鼓励交叉培养更多创新型人才,2022年交叉培养项目继续设置团队交叉培养类型。
2022年申报分为“团队申报”和“个体申报”两个类别,个体申报人和团队申报所有参与人仅限选择其一。
二、申报条件
1、团队申报条件
(1)合作团队为实质性实体团队,团队成员有共同项目和成果,有固定的学术组织机制,分别至少由4人组成,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两个合作团队之间须有实质性的科研项目(课题)合作且已取得成果(获奖、专利、论文等)。
(3)两个团队组成人员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工学参照美欧通行的学科划分办法:机类,电类,土木与结构三类),为本校在岗在编导师。
(4)团队人员中 2016 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年后至少2年不得申报:曾有博士生中途退出交叉项目的;曾有博士生中途更换交叉项目合作导师的(合作导师调离本校除外)。
(5)已招收2名交叉培养项目博士生且博士生尚未毕业的不得申报。
2、个体申报条件
(1)主导师与合作导师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主导师与合作导师之间须有实质性的科研项目(课题)合作且已取得成果(获奖、专利、论文等)。
(3)主导师与合作导师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工学参照美欧通行的学科划分办法:机类,电类,土木与结构三类),为本校在岗在编导师。
(4)作为主导师 2016 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年后至少2年不得申报:曾有博士生中途退出交叉项目的;曾有博士生中途更换交叉项目合作导师的(合作导师调离本校除外)。
(5)已招收2名交叉培养项目博士生且博士生尚未毕业的导师不得申报。
申报具体安排
需要申报的老师请于5月17日下班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交至二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5344331@qq.com
联系电话:87678522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的通知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申请表(团体)
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申请表(个体)
附件4:2022年博士生“交叉培养”项目学院初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办法.doc
附件2-2022年博士生交叉培养项目申报通知(团体).doc
附件3-2022年博士生交叉培养项目申报通知(个体).doc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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