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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反馈门诊病历相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反馈门诊病历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4 09:04: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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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病历书写过程中“主诉、现病史、查体”等字样是病理模板中固定存在的,不需要再次键入“主诉、现病史、查体”等字样。


2、门诊病历书写过程中如不能明确给出主诊断的,应键入“000.0并在备注栏中键入疑似诊断,不得将诊断留空。


3病理科可做穿刺类病检有:淋巴结穿刺病检,甲状腺穿刺病检,乳腺穿刺病检等。


4、院方明确规定不可以在别的患者的名下开人情药,如因此发生医疗纠纷责任自负。


5、《门诊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未经门诊部允许不得私自代诊、换诊。经门诊部同意后,代诊、换诊也只能在同级医师间进行。


 


 


 


门诊部


2010914

作者: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