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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生工作站使用规定

门诊医生工作站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0-10-13 15:59: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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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生工作站是医院实现病历电子化的重要系统模块,它主要为医生提供门诊病人电子病历记录、处方、检查、检验、治疗、处置、手术、收入院等全部医疗过程的计算机处理、存储和查询。并为以后的病历统计分析提供有效的手段。为规范门诊医生工作站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 各级医师出诊时,必须以自己的工号和密码登录门诊医生工作站和门诊呼叫系统。为保证自身权利不受侵犯,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号。


2、 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出诊时使用分诊排队叫号系统,严格执行门诊一诊一患。


3、 在就诊过程中,仔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患者,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详细记录病历,给出主诊断,点击暂存,为就诊病人开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及处置单。诊疗结束,点击保存,为患者打印门诊病历及相关资料。


4、 在诊疗过程中,严禁盗用他人密码开机出诊。发现一次,暂停个人门诊一个月。


5、 严禁随意在某患者名下为其他患者开药、开检查等医嘱,发生医疗纠纷责任自负。经发现者将院内通报并暂停个人门诊一个月。


6、 门诊工作站使用出现异常,做好患者的解释安抚工作。根据门诊部、信息科的通知,启用应急手写模式(各诊室均备有手写单)。


7、 门诊工作站的使用及病历书写检查纳入门诊综合考评,与科室、个人奖金挂钩。


 


门诊部


2010-10-13

作者: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