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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 介绍

人力资源部职责范围: 

一、负责全院行政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劳动计划的审定。办理全院教职工的调配、招工、录干、安置等手续。 

二、 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评审、晋升工作,并协助各部门搞好职务聘任工作。 

三、 拟定全院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 负责制定教师(医师)和其他技术人员培养提高规划;做好师资队伍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及重点学科梯队的调整与建设工作,并拟定引进科学技术人才计划。

五、 负责制订出国人员培养计划,选拔出国人员业务,外语培训考核工作。 

六、 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保健津贴、和岗位与职务津贴等工作。 

七、 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核、考勤、请假、销假和鉴定与奖惩工作。 

八、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生、大学生的留校选拔、分配工作。 

九、 办理全院教职工的退职、退休、提前离岗、暂列编外工作。 

十、 负责全院人事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 

十一、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人事工作。 


人力资源部主任/党支部书记:李  牧

副主任:王凡

联系电话:(029)8767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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