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医学部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各老师: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交研〔2018〕65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招生资格遴选审核实施细则》(西交医人培〔2022〕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医学部2024年研究生导师资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1)新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老师提交拟申请导师类型的《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二、三、四,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对应申请表)和附件六、附件七。
(2) 2023年招生目录已有导师: 教务部统一从医院科研科和财务科开具科研项目和经费证明,如经费在交大账号需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3)已有导师资格,但2023年未在招生目录上的导师,满足招生资格基本条件后,须由导师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导师遴选支撑材料》(附件七)
(4)对已在2023年招生目录中的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在2024年如需新增同级别招生类型(例如学术型博导申请专业学业学位博导资格),须由导师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导师遴选支撑材料》(附件七)和附件六。
(5)新增团队,以团队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导师团队及学科交叉团队备案表》(附件八)及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需要申报的老师请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二院教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15344331@qq.com,逾期不受理。
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医学部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