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15:04:21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各科室计生宣传员:

根据《西安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定于2月14日-22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2023年度综合保险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保原则

职工采取自愿原则。

二、参保范围

(一)孩子为0-18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孩家庭;符合全面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新生儿在2023年1月1日之前需满28天才可参保。)

(二)有独子证家庭孩子户籍必须在新城区;无独子证家庭孩子户籍为西安市。(只需孩子户籍符合条件的家庭既可参保)。

(三)参保家庭孩子为第一被保险人,其父母(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

(四)保险期限为一年,起保时间为参保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孩子与父母(监护人)同时参保,同时退保。对于二孩三孩家庭,孩子年满18周岁退出后,未满18周岁孩子与父母(监护人)仍可继续参保。孩子在参保当年1月1日前均已满18周岁的,该家庭不再参

三、参保保费

(一)政府补贴人群范围

政府补贴人群是指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符合当时计生政策的农村双女户家庭。

(二)保费标准

1.独生子女家庭保费:54元/户·年,其中:家庭承担14/户·年,市、区财政资金按比例分担40元/户·年。

2.无独子证的一孩家庭。保费:54元/户·年,全额自费购买。

3.二孩家庭。保费:58元/户·年,全额自费购买。

4.三孩家庭。保费:65元/户·年,全额自费购买。

5.关于多孩家庭保费的说明。

1)二孩家庭家庭保费58元/户·年。若只有一个孩子符合参保年龄,保费按54元/户·年执行;均全额自费承担。

2)三孩家庭保费65元/户·年。若只有两个孩子符合参保年龄,保费按58元/户·年执行;若只有一个孩子符合参保年龄,保费按54元/户·年执行;均全额自费承担。

、承保公司、保险责任

(一)承保公司

2023年度西安市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承保公司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29-68200082

(二)保险期限

续保家庭保险期限从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新参保家庭保险期限从2023年2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责任

1.第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2.第二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科室计生宣传员征询职工意愿,准确填写所管辖科室符合2023年参保条件职工相关信息(见附件1);8岁以下孩子家长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未成年人投保声明书》,投保日期统一填写2023年1月1日。(见附件2);并收缴保费。(2022年度参保填写过《未成年人投保声明书》今年不用填写。)

2.2023年2月17日将保费、参保职工名单纸字版、《未成年人投保声明书》纸质版交至院工会计生办,地址:工会办公室;参保职工名单电子版发送至:583979259@qq.com。

咨询电话:87678228   联系人:张耀婷

                                

附件:

1.2023年度参保登记表》

注:登记表中有五个小分表,其中“双女户家庭”是指符合当时计生政策的农村双女户家庭,此表无需填写。

2.《未成年人投保声明书》

        

附件1:2023年度参保登记表.xlsx

附件2:未成年人投保声明书.docx




                                  工会计生办        

                                 20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