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督促我院省级科研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1 09: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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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和上级审计部门的督办意见,要求所有逾期未结题的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尽快办理验收结题,年底前(12月31日)仍然不办理结题者,院方将暂停其申报各级各类新项目的资格,冻结项目剩余经费,并要求写书面情况说明。院方将视情况做进一步的处理。
2022年10月11日
全院各科室:
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和上级审计部门的督办意见,要求所有逾期未结题的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尽快办理验收结题,年底前(12月31日)仍然不办理结题者,院方将暂停其申报各级各类新项目的资格,冻结项目剩余经费,并要求写书面情况说明。院方将视情况做进一步的处理。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