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护理工作量报表的通知
?关于填报护理工作量报表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从2011年元月起,各临床科室每月须按时填报护理工作量,望各科室认真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 科室建立护理工作量登记本(见附件一)
2、 表内项目未开展、缺项可不填,若有增加项目,请在表的空格上自行添加填
写,但不能对表内项目进行删减
3、 为客观统计护理工作量,上报数据以每日人次数统计
例如:一位患者当天口腔护理4次,统计4次
4、 以月报形式报送(见附件二),月终根据科室登记本情况汇总后报送统计室
5、 每月4日前上报上个月数据,2011年2月起上报元月份数据
6、 上报数据文字版签字后报送统计室,电子版发至邮箱:tongjishi2010@163.com
7、 报送数据需护士长签字,并且一式两份,一份科室留底,一份报送统计室
8、 所有上报数据都应有详实的基础资料登记
联系电话:87679210
87679456
护理部
信息网络中心 统计室
2010年12月29日
附件1:科室护理工作量登记表.xls
附件2:月报上报表格.xls